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擬對持有的廣州市駿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進行轉讓,對該經濟行為所涉及的資產評估及清產核資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以下簡稱“參選人”)參加比選,具體如下:
1.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1項目名稱: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擬轉讓廣州市駿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及清產核資服務采購項目。
1.2采購內容(項目編號:TZB2021-002 ):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廣州市駿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a.成交人對評估范圍內經營性資產盤查、登記、核對和查實,按照統(tǒng)一的技術方案和方法標準,核實資產,勘察實物,估算價值;
b.成交人與采購人就初步評估結果進行溝通,對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最終評估結論,同時編制完成評估報告;
c.成交人在采購人將評估報告報送企業(yè)股東后,積極配合、協(xié)調采購人核準備案工作,制作匯報材料。
(2)為確保資產評估報告的客觀性,需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廣州市駿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清產核資,并出具清產核資報告為評估依據。
1.3最高總限價:23萬元(含稅)。
1.4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及采購人提供評估資料后起1個月內完成(成交人須在簽訂合同之日后10天內完成資產評估報告初稿并交給采購人)。
2.參選人資格條件
2.1參選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2參選人具備有效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證書一級;具有省自然資源廳(原省國土資源廳)出具的關于單位備案情況的函(土地估價機構備案),證書須通過年檢(不需年檢的除外);具有資產評估機構資質(或備案證明)。
2.3參選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近3年內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guī)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按參選人提供的《參選人聲明》第三條內容進行評審)。
2.4參選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采購人于參選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參選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5 參選人未出現(xiàn)以下情形:與其它參選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參選人提供的《參選人聲明》第五條內容進行評審)。
2.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7已登記報名并領取了比選文件。
3.比選文件領取:
2021年11月22日至 2021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比選文件領取地址:廣州市走馬崗路1號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經營拓展部,聯(lián)系人:王先生,聯(lián)系電話:87307070 。領取比選文件請同時提交以下資料(加蓋公章):
報名登記表 | |
項目名稱: | |
參選人名稱 |
聯(lián)系電話及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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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自愿參與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擬轉讓廣州市駿業(yè)企業(yè)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及清產核資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報名,已于 年 月 日通過現(xiàn)場方式領取該項目比選文件。 參選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符合資格的參選人攜帶以下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它證明文件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前來領取比選文件,并在參加正式響應時放入響應文件中;
(2)潛在參選人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
(3)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填寫、打印以上資料,一并攜帶領取比選文件。
4.報價文件遞交時間:
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09:30(北京時間)。
4.1遞交報價文件地址:廣州市東湖路26號4樓會議室
4.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采購人不予接收。
4.3 未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報價文件,采購人不予接收。
4.4參選人如果不現(xiàn)場參與比選項目唱標的,可以選擇密封快遞郵寄響應文件,郵件必須在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否則視同未遞交響應文件;已按時遞交響應文件但不參加現(xiàn)場比選項目唱標的,參選人視同確認同意比選結果。
5.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比選評審時間:2021年11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時間)。
6.評審方法:綜合評分法(詳細評分標準見比選文件第四章)。
7.特別說明:本次比選不受參與比選的參選人數量限制,即參與本項目比選的參選人數量不設上下限。比選小組將按照比選文件確定的評審方法在符合比選文件要求的參選人中推薦成交候選人;符合比選文件要求的參選人只有1家的,直接推薦其為成交候選人。
8.適用法律:本采購項目為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亦非政府采購項目,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采購人依據其內部采購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開展本次比選活動,響應參選人的響應行為視為同意采購人依據采購人內部制度及本比選文件開展本次比選活動。
9.本項目的比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網站(網址:bjbalas.com)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
10.聯(lián)系人:王先生
聯(lián)系電話:87317070
地址:廣州市走馬崗路1號一汽公司經營拓展部
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經營拓展部
2021年11月22日